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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遵义市住房与建设管理局在网上公布了2010年度遵义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名单及家庭情况,在这份近2000人的名单中,“遵义市汇川区招商局副局长莫先明”的出现引发了公众普遍质疑。

  身为副局长,家庭年收入难道还不足2.5万元?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是否演变成一些权力部门利用职权分配利益的蛋糕?带着重重疑问,新华社记者来到遵义市汇川区,就区招商局副局长申购经济适用房一事进行了调查。

                 

  一份“经济适用房申购名单”引发普遍质疑

  据了解,2010年度遵义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情况,2011年年初开始在遵义市住建局和遵义一些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而这份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名单,很快就遭到网友的质疑,不少网友提出,在这份名单中,有不少事业单位的职工,其中不乏个别局长、副局长,“这样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还是变相腐败,不由得不让广大人民质疑”,网友“小试牛刀”说。

  在这份名单中,遵义市汇川区招商局副局长莫先明在网上引起了最多的质疑。一个在多家网站、论坛中的转帖中,不仅有莫先明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表和家庭情况,为了“证明其身份”,网友甚至还附上了一份“莫先明任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副主任、区招商引资局副局长”的“任职文件”,一时间,关于经济适用房配给是否公平的争论,开始在网上展开。

  住建局开展调查副局长收入超标放弃申请

  区招商局副局长申购经济适用房到底是否符合条件,就此事记者前往遵义市汇川区进行了调查。汇川区住房建设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是接受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第一道关口”,所有申购人员资料要在这里进行初审,再上报遵义市住房建设局进行复审公示。

  “从我们当初接受的材料看,莫先明的确是符合申购条件的。”遵义市汇川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及改革股股长金玲告诉记者,莫先明是湖南江永县人,2007年3月从湖南调动至汇川区工作,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他在遵义一直都没有自有住房,而且他的妻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工作,全家3口人靠他一人的收入生活。

  记者看到,莫先明最初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表中,填写的家庭年收入为2.48万元。根据遵义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申购者家庭年收入应在2.5万元以下,而且必须是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市政工程拆迁安置户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这份申请表来看,他的确“符合条件”。

  但是,这份名单在上交遵义市住建局并进行公示后,就立即引起质疑。金玲说:“今年初,我们接到了关于莫先明不合规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一些反映。”为此,汇川区住建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过工作人员在汇川区招商局对莫先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其年收入为3.2万元,超出了申购线标准7000元,的确是不符合申购条件。

  金玲说,随后莫先明也向汇川区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决定放弃申购经济适用房,区住建局已经取消了其申购资格,目前遵义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房摇号工作已经结束。

  汇川区委书记洪涛告诉记者,汇川住建局已经对产生疑议的申购人情况进行了仔细复核和调查,取消了一些不合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此外,莫先明因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目前已经免去其区招商局副局长一职。

  保障性住房尤需确保分配公平

  国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近年各地出现的政府官员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等情况,却一再引起大众对保障性住房公平性的追问。

  据了解,2010年遵义市将3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列入申购范围,包括遵义泓塬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锦泰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贵州中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汇川区原高桥水泥厂旧址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遵义未来之家黔程置业有限公司实施的遵义未来之家绿色经济适用住房项目,3个项目提供的房源共1300套。

  记者调查获悉,遵义市这次摇号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800元至2300元不等,比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要便宜1000元至1500元,按常规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计算,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要少支出7至10.5万元,

  金玲说,这几年为了促进经济适用房配给的公平,遵义市采取了不少新办法,比如将申购指标,从原来分配到一些单位、社区,调整为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提出申请;将申购者名单在媒体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并且在2010年首次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配给房源。

  部分干部群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经济适用房房源是被政府公务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得到,而不是真正配给给困难群众,就根本失去了保障房的公平性。希望国家不断完善其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第三方监督等机制的建立,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公平。

  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申购经适房的程序

  据介绍,经预登记的家庭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回购原房申购者办理回购的相关手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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