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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什么是过高拆迁评估价?面对过高拆迁评估价应该如何如何处理?下面。

  11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朱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在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江苏省常州市首起以该项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该案的查处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而且遏制了拆迁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今年6月,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在侦查相关政府部门涉嫌滥用职权案件中,发现该市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某在负责对常州联合工具厂等6家企业的拆迁评估过程中,故意采用虚增房屋拆迁面积、抬高房屋结构等级、抬高房屋成新率等手段,抬高拆迁评估价格,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犯罪事实,当即决定对该案进行初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查证,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与众多被拆迁企业及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等部门联系紧密,涉案的三方私下达成攻守同盟,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如果朱某案件不及时查证清楚准确定性,相关的职务犯罪也就无从侦查,而此类案件根据刑诉法规定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2007年6月20日,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在请示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的“对重大渎职案件所涉及的必须及时查清的案件,经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可以并案查处”,决定从朱某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入手,由反渎局立案侦查。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该罪涉及的领域对于检察官来说完全是个陌生的领域,办案难度明显增加。武进区检察院的干警边学习边侦查,钻研了大量与资产评估等与该案有关的业务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面对检察官报出的一个个精确数据,朱某感叹说:“检察官算的数据比我还精确,我服了。”为将国家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检察官边办案边追赃,案件侦结后仍然继续追赃,至今已追回80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房屋拆迁的规模和数量相继扩大,有些充当中间角色的评估公司违反职业道德,出具虚假报告,为不法分子骗取国家拆迁款,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该案的查处,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得到了政府和建设部门的广泛赞誉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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